亿嘉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8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亿嘉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号)核准,公司向18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9,130,9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7,737,7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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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272,176.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7,465,587.66
元。
2021年4月1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7,000,000.00元(含税)后,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00,737,764.22元划转至公司指定
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2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账户余额合
计为54,530.76万元。
二、拟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自2022年4月27
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三)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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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即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另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
财额度(15,000万元)与本次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累
计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闲置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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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
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五、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
合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
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亿嘉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亿嘉
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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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运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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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丽 陈沁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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