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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嘉和: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会议,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
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及变动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毛义强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 4 人,分别为武常岐先
生、黄建伟先生、袁天荣女士、毛义强先生。
    报告期内,袁天荣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届满 6 年,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向公司申请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聘任苏中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 4 人,分别为武常岐先生、黄建伟先生、苏
中一先生、毛义强先生。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武常岐:195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海
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天荣: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恒立工程
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期间,任公
司独立董事。
    黄建伟: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香港中
文大学(深圳)校长讲座教授和理工学院副院长,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
院副院长,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IEEE 网
络科学与工程会汇刊主编。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间,任公司
独立董事。
    毛义强: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72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74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政工师。1997 年 10 日至 2005 年
6 月,担任云南省政府经合办副主任;2005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云南铜
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1 年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中共
云南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2015 年 1 月至今退休。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
    苏中一: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财务专业,高级经济师。苏中一先生曾担任国务院发展中心宏观部咨询研究
员,财政部办公厅主任科员、财政部信息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部总经理,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中嘉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中嘉德投资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06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总咨询师、管理咨询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能
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五次股东大会。针对董事会决
策的事项,我们均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
解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
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2021 年在任                                  应参加   出席股
                          应参加董    出席次    缺席次
 事姓名        期间                                      股东大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武常岐      1 月-12 月      10         10         0       5         0

 袁天荣      1 月-9 月       7           7         0       4         2
 苏中一      9 月-12 月      3           3         0       1         1
 黄建伟      1 月-12 月      10         10         0       5         1
 毛义强      1 月-12 月      10         10         0       5         0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沟
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积极了解公
司重大事项进展和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利用我们各自的专长提出建设性的建
议。
    公司管理层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观点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有效的配合
了我们的工作。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及时向我们提
供会议所需资料,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们做出独立判
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关注了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特别是其必要
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均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披露程序,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对所聘任人员工作履历及相关资料等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所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备任职资格。
    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
了审核,认为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该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行为规范、
认真尽职,满足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147,663,2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635,406.20元,转增
59,065,304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06,728,564股。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近几年经营发展情况、当前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对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和监督检查,公司能认真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应披露事项及时、公平地进行了披
露,保证了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完善、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
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为公司经营的可持
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忠实、勤勉、独立、
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亦将继续坚持勤勉守信的原则,不断
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
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常岐(现任)、苏中一(现任)
                         袁天荣(离任)、黄建伟(离任)、毛义强(离任)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