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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嘉和: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嘉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
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得以有效执行。公司
出具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
关结论。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 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
现状与发展计划、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财务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及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及各人员绩效水平,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管理层的
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该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尽职,在 2021 年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
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确定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未与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
    7、《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
情况,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8、《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 年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9、《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2)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该授权日
及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等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未发现公司存在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激励对象符合《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5 日为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 165 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 149.35 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6.48 元/股;向 114 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 141.03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0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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