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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嘉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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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亿嘉和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不超过7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500,656,959.1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6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
验字第9003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
合计为18,646.42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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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人民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4
年1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3、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
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3、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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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
重大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
造成重大影响。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意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
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等。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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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
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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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
合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1、亿嘉和《关于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意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2、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
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运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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