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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2-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3 日对亿嘉和进行现场检查,现将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3 日对亿嘉和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
的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三会”文件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
关制度、公司公告及报备材料、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抽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凭
证、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亿嘉和的三会运作、内控制度
建设及公司治理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
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发展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三会运作、内控制度建设及公司治理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亿嘉和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
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亿嘉和三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资料文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

    核查意见: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秘书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制衡机制能够被有效执行,决策程序和议事
规则民主、透明,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事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
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开展公司审计工作,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环境良
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亿嘉和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材料,
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核查意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准确、完整,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及报备材料保存完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查阅了亿嘉和《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往来明细账等,访谈公司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核查意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
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亿嘉和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抽查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等,访谈公司财务总监。

    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并能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进行了明确,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亿嘉和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发展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亿嘉和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定期及临时报告等,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
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
万元到-9,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700
万元到-15,700 万元,将出现亏损,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上述业绩预亏的主要原
因如下:

    1、2022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拓展、生产制造、项目交付等工
作受到影响,部分项目的招投标、交付验收等进度亦有所延后;下游客户的投资
节奏变化,机器人智能设备招标规模有所下降。由于以上因素,公司营业收入下
滑。另外,2022 年度机器人产品业务销售未达预期,而毛利率较低的其他非机
器人业务占比提升,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

    2、2022 年度,为推进“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战略,拓展更多行业及市场
业务,丰富产品种类,公司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市场和渠道开拓,并推出了
立体巡视系统、智慧共享充电桩系统、轨交行业机器人、清扫机器人等不同领域
的新产品,为公司长期、多元化持续发展提供增长动力。在营收下滑的情况下,
较高的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

    3、公司参股的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网瑞嘉(天津)智能机器人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亏损,影响了公司的净利润。

    4、由于疫情等因素,公司期末回款受到影响,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较多,影响了公司净利润。
    核查意见:除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亏外,公司销售、管理、
釆购、研发等业务正常开展,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意见

    提请公司关注经营业绩情况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可行地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
使用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中
小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亿嘉和存在根据《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亿嘉和能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检查人
员与公司高管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亿嘉和三会运作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资
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情形;除本报告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之“(六)经营发展状况”情况外,公司
销售、管理、釆购、研发等业务正常开展,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