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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采购项目的进展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采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智慧路灯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含税金额 318124952.58 元,不含税金额:281526506.71 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限: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 5 年内。公司应在每次接到眉山
         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供货通知日起 30 日内将货物送至眉山环天智慧
         科技有限公司指定收货地点。
         2.合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1 年业绩产生一
         定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
          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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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采购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确定为眉山天府新区智慧路灯一标段采购
项目(包一)(项目编号:SCRYCG20210606)的成交供应商。公司于近日收到通
知,公司与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天智慧”或“甲方”)签
订《智慧路灯采购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合同属日常经营性合同,已经履行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程序。
二、 对方当事人情况
    1、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汪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20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高新大道二段 1 号 1 栋 1 层 1 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研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交通软件、智能化
管理系统的开发及运营销售;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号自动控制系统、安
全交通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电力节能管理系统设备及终端应用软件的技术
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销售;钢制电杆、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维护;机械设备设计、研发;智慧路灯研发、设计、规划、生产、销售、安装、
改造、维护;新能源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生产半导体(LED)及半导体(LED)
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城市云平台及云软件服务;代理、
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照明景观设计、施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施工;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
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设计、施工;智慧城市项目设计、开发、建设、运营
与管理;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及
维护;照明规划设计、照明管理咨询;物联网设备的运营及技术服务;停车场管
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眉山环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四川华体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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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0%)、成都裳和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19%)
    3、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环天智慧资产总额为 94609884.52
元,资产净额为 54044474.85 元,营业收入为 86853194.91 元,净利润为
4044474.85 元(数据已经审计)。
    4、合同方环天智慧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30%,环天智慧董事
兼总经理陆汪先生为公司委派董事,环天智慧监事吴东林先生为公司推荐监事。
    5、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环天智慧销售商品金额为 9951375.62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1.42%。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采购人(甲方):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材料名称:智慧路灯、5G 宏站中杆灯、中杆灯、路灯智能远程控制
           系统、配电箱等。
    3、合同金额:含税金额 318124952.58 元,不含税金额:281526506.71 元。
    4、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并负责所需费用。
    5、收货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眉山天府新区,发货前提供具体道路位
置。
    6、交货期限及货物所有权转移
    (1)交货期限: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 5 年内。乙方应在每次接到
甲方供货通知日起 30 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2)货物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乙方安
装完成后由甲方负责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的验收单后才视为验收合格,交付完成
前货物所有风险皆由乙方承担。
    (3)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交付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相关负
责人,如有人员因工作调整需书面通知甲方并争得甲方同意。
    7、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的缴付及退款方式:①合同总金额的 1%;由成交供应商选
择以现金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②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若 15 日内未到账或提供保函,视为成交单位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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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双方合同约定产品供货验收完毕后 7 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下单日起 3 日内甲方预付下单金额 20%的货款给
乙方,货到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日起 5 日内再支付至到货金额 70%的货款给
乙方,乙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日起 7 日内甲方扣除当次下单金额 3%的
质保金后向乙方支付至验收合格金额 97%的货款给乙方。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
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在 7 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预付款除外),乙方承诺其开具的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
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甲方将不被视为违约,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
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涉及到的价款及增
值税等相关税费,按照“合同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不变”原则执行。
    8、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及期满后,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保密条款。如有违反,乙方应
支付不低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及其他法
律责任。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按甲方未支付部分货款的 0.1%/
日计算的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若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乙方每延迟
一天扣除合同总价的 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货款中扣除,因乙方延迟交货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须符合合同规定和路灯样品标
准,如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负责更换。
    (5)乙方所供产品在质保期或双方约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换货或维修。
     9、争议解决办法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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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其他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合同章),以备甲方存档。
    (2)合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日止。
    (3)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双方不得随
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4)若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产品上需标注环天智慧名称及图标,具体按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
司要求执行。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该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1 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
依赖。
五、合同履约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
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
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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