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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体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8-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
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华
体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45号文《关于核准四川华体
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
03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
量208.8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06,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00,593,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5008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信
银行成都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
          区)、(东、西片区)智慧绿道项目(简称“成
  1                                                           39,532.55        20,059.35
          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基础设施部分、系
          统软件部分)
                        合计                                  39,532.55        20,059.35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       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                       20,059.35               13,874.4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拟将募投项
目“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7月31日延
期至2022年7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该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主要系,2020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项目进
度受到影响,尽管在“后疫情时代”,我国的疫情管控始终保持较好的状态,但
少数地区仍存在零星疫情反复的情形,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的投资
进度。综上,公司在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因素、项目建设周期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基
础上,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
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该项目按新的计划进
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体照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
目的主要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体照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
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
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谨
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
的谨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 “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