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5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毛道维
2023 年 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2023 年 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