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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记食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一)2016-04-19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Fujian Huaxing CPA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七-九楼  电话(Tel): 0591-87852574     传真(Fax): 0591-87840354
Add:7-9/F Block B,152 Hudong Road,Fuzhou,Fujian,China Http://www.fjhxcpa.com    邮政编码(Postcode):350003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闽华兴所(2016)专审字 D-010 号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编制《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2
附件: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

定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公

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

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5 年 度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26,719.88 元 ; 公 司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95,642,590.00元(含290.00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170,941,829.88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3500101040026941      2015/12/07       -            6,910.00    活期
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   13511501046666664      2015/12/07       -       20,921,873.40    活期
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5680100100008153     2015/12/07       -       70,013,121.46    活期
晋江池店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4789143999       2015/12/07       -       79,999,925.02    活期
深圳分行

                               合   计                                170,941,829.8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

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

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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