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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记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6-04-19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监事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监事候选人柯金土先生具备担
任公司监事的条件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补选柯金土先生为公司监事,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全体独立董事:




   张白玲                       尹建平                     卫祥云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