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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记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0-27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林肖芳续租物业的议
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上述议案的有关资料,并
已取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安记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安记”)拟与关联方林肖芳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续租香港柴湾丰
业街 12 号启力工业中心 A 座 17 楼的 A8 室、A10 室及 A12 室等 3 项物业事宜,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1、香港安记向林肖芳续租上述物业是为了满足香港安记的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保障香港安记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香港安记向林肖芳续租上述物业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租金定价客观、公
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双方拟签订续
租物业的《物业租赁合同》遵循了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原则,合同条款和内
容是完备和公平合理的。


    3、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尹建平                       卫祥云                   张白玲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