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2019-01-03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安记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泉州市艾特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房屋的议案》进行
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相关资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我们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进
行了询问,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泉州市艾特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兰”)因经营
需要,在租赁期限2018年9月30日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公司将位于泉州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清濛园区4-5(C)(系位于泉房权证开(开)字第201209502号项下一
号综合楼五楼的房屋)的一处闲置房产。艾特兰向公司租赁的物业遵循一般商业
原则,租金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双方续签的《房屋
租赁合同》遵循了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原则,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完备、公平
和合理的。
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毓俊、宋西顺、周芬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