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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纽威股份:纽威股份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2022-12-13  

                                                                                  纽威股份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2022修订版)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相关
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纽威阀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2、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
    3、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原则

    1、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2、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
    4、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薪酬构成与标准

    1、董事薪酬
      1.1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决
定。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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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
取董事津贴;
         1.3 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享有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
公司承担。

       2、监事薪酬
         2.1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享有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
承担;
         2.2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监事津
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1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职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
的基本薪酬;
         3.2 年度绩效奖金: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
完成情况及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挂钩;
         3.3 其他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4、以上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
董事、监事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

       第五条 薪酬的发放

       1、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
放。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

       第六条 薪酬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合理性咨询
内部专家委员会或外聘专业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听取
前述专家委员会或外聘专业机构的意见,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情况,在本制度
范围内负责指导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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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具体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制度的修改亦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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