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2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以
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
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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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19年业绩增长情况及公司经营战略情况,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4.1亿元。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总经理在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并全权负责上述授
信额度范围内单笔融资的审批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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