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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4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8日、
2019年7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参与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伊宁市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宁国资”)全资子公司伊宁市
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宁供热”)80%股权的竞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
限公司80%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28)。

    截至2019年7月25日挂牌公告期满,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伊宁供热80%
股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公司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被最终确定为本次股权
转让的受让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披露了《关于参与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80%股权竞买成功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5)。

    2019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向伊宁国资购买其持有伊宁供热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
日披露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9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
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同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
改(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2019-039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及重组相关
工作。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
关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视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
每月发布一次项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