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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7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6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以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

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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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新增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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