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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0-04-17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2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环宇”)于2020
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
设和昌吉市总体规划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
司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
扩建工程”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5月,现就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09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350.0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 ZB1179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56,141.12           42,301.87


                                         1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
 2      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         12,202.40            5,708.11
        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合计                             68,343.52           48,009.98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0日,
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的投资金额,终止“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
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后投资项目概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56,141.12            8,009.98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
 2      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           12,202.40                      -
        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3      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                     69,828.09           40,000.00
                             合计                                        48,009.98

       本次公司拟延期项目为“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
投资金额 56,141.1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8,009.9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已累计投资金额 7,223.88 万元,募集资金
投进度 90.19%。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拟将“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完成期自 2020 年 5 月延至 2021
年 5 月,主要原因为:(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员工及安装施工人员
无法及时到位,部分加气站项目立项、备案等申报进展有所滞后,导致昌吉市城
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暂时无法按期推进;(2)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的推广应用,公司在实施燃气管道建设时,采用了免维护直埋阀、远程监测预警
单元设置等新技术、新设备,因该设备主要为进口设备,供货周期长,造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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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期有所延后。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
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 2021 年 5 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
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
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
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
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
关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东方环宇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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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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