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2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09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201.04 万元(含税)后, 剩余 49,15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491,589,600.0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330.17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2,137.92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387.41 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64.01 万元,支 1 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2,440.00 万元,支付 银行手续费 0.23 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48.45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1,766.6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7,448.54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5,008.54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2,44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 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7 月 4 日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 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 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90,920,877.26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 30050901040006791 59,164,475.86 合计 / 150,085,353.12 2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 9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9 个月内有效。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3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 产品余额 2,44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交通银行蕴通财 无固定期限 1.60%-3.05% 24,400,000.00 限公司昌吉支行 富结构性存款 随时可赎回 合计 24,4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0日, 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4 的投资金额,终止“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 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前后投资项目概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类型 投资总额 (变更前) (变更后) 56,141.1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调减 42,301.87 8,009.98 2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 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12,202.4 2 终止 5,708.11 -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 0 容器生产项目) 69,828.0 3 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 新增 - 40,000.00 9 合计 48,009.98 48,009.98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新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第 10384 号”鉴证报告。东方环 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环宇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5 中信证券认为:东方环宇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新疆 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17 日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147,688.20 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379,239.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32%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 到预计 变更(如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生重大 日期 效益 效益 有) (3)=(2)-(1) (2)/(1) 变化 昌 吉市 城镇 天然 调减 423,018,700.00 80,099,800.00 80,099,800.00 27,007,238.20 72,238,789.05 -7,861,010.95 90.19% 2020/5/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改扩建工程 工 业设 备安 装项 目(高新密度聚乙 烯 聚氨 酯发 泡保 温钢管、3PE 防腐 终止 57,081,100.00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钢管、非标钢制设 备、压力容器生产 项目) 收购伊宁供热 不适用 80%股权项目 新增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249,140,450.00 249,140,450.00 -150,859,550.00 62.29% - (注 不适用 否 1) 合计 /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276,147,688.20 321,379,239.05 -158,720,560.95 66.9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 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已终止实施。终止实施原因如下:(1)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 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品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为代表的行业环 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2)2018 年 3 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 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 号)、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 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 区 2016-2017 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发布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 范,部分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钢管行 业存在剩余产能,继续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将造成资产闲置。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及 2019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2,44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实施中,募集资金尚有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尚未完成过户。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目可行性是 对应的原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注 1) 益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注 1) 收购伊宁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供热 80% 400,000,000.00 249,140,450.00 249,140,450.00 249,140,450.00 62.2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 股权项目 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 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合计: / 400,000,000.00 249,140,450.00 249,140,450.00 249,140,450.00 62.29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投资金额,终止“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 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 公司拟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主要原因为:(1)“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的门站建设、调压站建设、管网建设、加气站主要集中在昌吉市城区、主要服 务于 CNG 等民用天然气需求,2018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采购的合同外额外气成本有所增加,公司与天然气供应商约定的合同内气量未增加,导致公司对下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游销售的新增气量价格有所提高,使得公司 CNG 车用天然气销售不及预期,因此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2)2018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 体募投项目)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昌吉市采取了包括集中供热、分散供热等多样化清洁取 暖方式,“煤改气”工程推进进度有所放缓;(3)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整体略晚于预期,且公司根据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对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进行了完善,将燃气主干管网设计 压力做出优化调整,因此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 公司终止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品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 化工为代表的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2)2018 年 3 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 号)、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 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区 2016-2017 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发布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范,部分大型 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钢管行业存在剩余产能,继续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将造成资产闲置。 公司新增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将用于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项目总投资 69,828.09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剩余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收购增强上市公司业务区域多样性,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降低市场集中风险,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扩大上市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影响力。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 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76)、《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无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尚未完成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