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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3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李明先生主持,公司所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

方环宇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

方环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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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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