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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3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传递、审议程序和披露流程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

                                    1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

方环宇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

方环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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