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5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以
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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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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