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5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以
专人送出、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就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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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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