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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1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
所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汇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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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与《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4,801,414.8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9,382,71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3,629,628.4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为 108.70%。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议案其他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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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任务。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用期限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
报酬和相关事项。
    本议案其他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中 2021 年度董事薪酬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的任职
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
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李明先
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9 票,
                                    3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 于 2020 年度 募集 资 金 存 放与 实 际 使用 情 况 专 项报 告 》(公 告 编 号 :
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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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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