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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
形,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9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明先生回避表决。
    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市场化作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
所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市场化作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回
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1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预计及实际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为:

                                                                              单位:万元

                                                         2020年   2020年实
 关联交易类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预计金   际发生金
    别                                                                           差异较大的原因
                                                           额       额

                                                                             跨年度工程,已计入2019年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0     286.24
                                                                                 度关联交易预计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0.00     63.47


 向关联人采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5.00     16.42

 购商品、接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0.00     16.13
   受劳务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35.00     1.47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0


              小计                                       190.00     383.55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0     38.66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     79.82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00     24.30
  向关联人

 出售商品、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5.00     43.06

  提供劳务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10.00    400.90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20.00     12.57


              小计                                       595.00    599.31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0.00   139.00
  关联租赁
              小计                                       220.00   139.00




(三)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类业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2020年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2021年预
                   关联人                     务比例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实际发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计金额
                                                (%)         生的交易金额     生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
                                  50.00       7.26             12.90         63.47     9.21
            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向关联人    (集团)物业服务有    20.00       2.90              4.83         16.42     2.38
采购商      限公司
品、接受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
                                  25.00       3.63              4.97         16.13     2.34
  劳务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
                                  300.00     20.82             50.46         286.24   19.86
            装工程有限公司
            小计                  395.00       -               73.16         382.26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40.00       0.10             14.26         38.66     0.09
            (集团)有限公司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
                                  80.00       0.19             34.27         79.82     0.19
            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
                                  35.00       0.08             15.40         24.30     0.06
            限公司
向关联人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
出售商                            45.00       0.11             11.21         43.06     0.10
            管理有限公司
品、提供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
  劳务                            230.00      0.55              0.31         400.90    6.97
            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集团)工业建材有      20.00       0.05              5.89         12.57     0.04
            限公司
            小计                  450.00       -               81.34         599.31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120.00     100.00             0.00         139.00   100.00
关联租赁    (集团)有限公司
            小计                  120.00       -                 -           139.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

           注册资本2,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鲁梅。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
   政工程、建筑装饰装璜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金属
   门窗工程施工:水、暖、电安装、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
                                                      3
31日,建筑公司的总资产14,618万元,净资产8,22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249万元,净利润1,2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筑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场物业”)

   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斌。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管
理;停车场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场地、房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中
介服务;建筑装饰业;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广场物业的总资产415万元,净资产21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6万
元,净利润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广场物业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婷。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销售:五金交电、农畜产品、建材、百货、文化体育用品;洗染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物业公司的总资产703万元,净资产12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0万元,净利
润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物业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里物业”)

   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婷。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
屋租赁服务;销售:五金产品、农副产品、建材、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洗染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
至2020年12月31日,邻里物业的总资产263万元,净资产21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349万元,净利润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邻里物业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集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明。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
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房屋工程建筑;建筑安装业;建筑
装饰业;钢结构安装;机电产品(除小轿车)销售;热力生产与供应;家政服务;对
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低压容器、压力管道工程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环宇集团的
总资产85,549万元,净资产58,42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62万元,净利润
4,2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环宇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城房产”)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范进江。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
业管理;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世纪城房产的总资产33,046万元,净资
产26,35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61万元,净利润2,8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世纪城房产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科技”)

    注册资本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范进江。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港科技的总资产
19,716万元,净资产214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2万元,净利润443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新港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5
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酒店”)

   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汤颖芳。经营范围包括:住宿和餐饮业;酒店
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环宇酒店的总资产169万元,净资产-401万元,
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万元,净利润-1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环宇酒店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春丽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建材”)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志勇。经营范围包括:砂石料开采销售;
制造销售门窗、砖、金属制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涂料、防水建筑材料、保温材料、
销售五金交电,建材、水泥制品、矿山机械制造及销售;门窗安装活动,瓷砖、炻砖、
陶砖装饰活动,工程围栏装卸施工,木材加工;自有房地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环宇
建材的总资产8,198万元,净资产7,43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7万元,净
利润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环宇建材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三)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
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三、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室
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
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业。


                                    6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
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
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均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
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
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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