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方环 宇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09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201.04 万元(含税)后,剩 余 49,15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分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491,589,600.0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330.17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 号”《验资报告》审验。 1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7,606.34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387.41 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64.01 万元,支 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1,800.00 万元,支付银 行手续费 0.31 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53.92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1,895.2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114.0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余额 314.08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1,800.00 万元。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 号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9,382,71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 356,999,975.1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8,924,999.38 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83.88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674.1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34,807.5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 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7 月 4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伊宁市供 热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 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 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3,140,845.58 合计 / 3,140,845.58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3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261577 - 合计 / 348,074,975.72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届监 4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信托产品、 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 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 产品余额 1,8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交通银行蕴通财 无固定期限 1.35%-2.75% 18,000,000.00 限公司昌吉分行 富结构性存款 随时可赎回 合计 18,000,000.00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5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新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205 号”鉴证报告。东方环 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东方环宇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附件 1: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684,148.34 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6,063,387.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3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额的差额 效益 生重大 变更(如有) (4)=(2)/(1) 态日期 效益 (3)=(2)-(1) 变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 调减 423,018,700.00 80,099,800.00 80,099,800.00 27,007,238.20 73,739,827.48 -6,359,972.52 92.06% 2021/5/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扩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高新密度聚乙烯 聚氨酯发泡保温钢 终止 57,081,100.00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管、3PE 防腐钢管、 非标钢制设备、压 力容器生产项目) 收购伊宁供热 80% 新增 -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53,183,109.91 402,323,559.91 2,323,559.91 100.58% - 38,424,183.64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合计 /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154,684,148.34 476,063,387.39 -4,036,412.61 99.1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已终止实施。终止实施原因如下:(1)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品 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为代表的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备安 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2)2018 年 3 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金〔2018〕23 号)、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政 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区 2016-2017 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发 布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范,部分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 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钢管行业存在剩余产能,继续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将造成资产闲置。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 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银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8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实施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8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目可行性是 对应的原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益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收购伊宁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供热 80% (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53,183,109.91 402,323,559.91 100.58% 不适用 38,424,183.64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 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合计: /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53,183,109.91 402,323,559.91 100.58% - - - -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投资金额,终止“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 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 公司拟调减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的主要原因为:(1)“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的门站建设、调压站建设、管网建设、加气站主要集中在昌吉市城区、主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服务于 CNG 等民用天然气需求,2018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采购的合同外额外气成本有所增加,公司与天然气供应商约定的合同内气量未增加,导致公司对 体募投项目) 下游销售的新增气量价格有所提高,使得公司 CNG 车用天然气销售不及预期,因此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2)2018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昌吉市采取了包括集中供热、分散供热等多样化清 洁取暖方式,“煤改气”工程推进进度有所放缓;(3)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整体略晚于预期,且公司根据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对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进行了完善,将燃气主干管 网设计压力做出优化调整,因此调减了该项目的后续投入金额。 公司终止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品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 9 化工为代表的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2)2018 年 3 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 号)、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 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区 2016-2017 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发布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范,部分大型 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及预期,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钢管行业存在剩余产能,继续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将造成资产闲置。 公司新增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将用于收购伊宁供热 80%股权项目。项目总投资 69,828.09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剩余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收购增强上市公司业务区域多样性,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降低市场集中风险,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 扩大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影响力。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 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76)、《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无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0 附件 3: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6,999,975.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348,580,164.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 到预计 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额的差额 的效益 生重大 变更(如有) (4)=(2)/(1) 日期 效益 (3)=(2)-(1) 变化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 设及配套设施改造 否 147,000,000.00 147,000,000.00 - - - - - - - - 否 工程项目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 及供热管网改造项 否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 - - - - - - -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00.00 80,000,000.00 - - - - - - - - 否 合计 / 357,000,000.00 357,000,0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 项目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资金 44,498,241.47 元,其中,投入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11,599,453.86 元,投入热 11 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31,575,219.01 元;此外,公司己以自筹资金支付承销保荐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中先行扣除)、 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不含税)1,323,568.6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募集资金尚有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12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邱志千 李 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