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5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通
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
方环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