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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东方环宇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03 月 23 日我们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曾玉波                彭 维              范敏燕




                                                 2022 年 0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