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东方环宇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 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09 元,新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 52,3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201.04 万元(含税)后,剩余 49,15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491,589,600.0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330.17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 号”《验资报告》审验。 1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 号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82,714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12.1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56,999,975.1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8,924,999.38 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83.88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674.1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7,387.60 万 元,支付发行费用 1,387.41 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64.01 万元,支付 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31 万元,取得专户利 息收入 55.44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1,910.18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 2,349.26 万 元。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49.26 万元已全 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已办理完成专户销户 手续,所涉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2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9,849.44 万元,支付发行费 1,011.19 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025.86 万 元(不含税金额为 973.19 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38.00 万元),购 买理财产品 15,000.0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01 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73.72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452.3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 17,424.7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2,424.74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 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7 月 4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伊宁市供 热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 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 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元) 728728036018800020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已销户 767 2 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宾馆支行 30050901040006791 - 已销户 合 计 - -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270496 12,885,850.41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261577 11,361,578.35 合 计 24,247,428.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 4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2021 年,公司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17.47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有资金 148.03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465.50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新疆 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270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新 增使用不超过 34,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5 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期年化 序号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期限 余额 收益率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结构性存款 1.50%-3.36% 92天 80,000,000.0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结构性存款 1.50%-3.28% 91天 70,000,000.00 合 计 150,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 2,349.26 万元已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新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6411 号”鉴证报告,认为东方环宇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东方环宇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附表 1: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890.00 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3,875,978.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32%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变更(如 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有) (3)=(2)-(1) (2)/(1) 化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 调减 423,018,700.00 80,099,800.00 80,099,800.00 196,890.00 - 71,552,418.49 -8,547,381.51 89.33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扩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高新密度聚乙烯 聚氨酯发泡保温钢 终止 57,081,100.00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管、3PE 防腐钢管、 非标钢制设备、压 力容器生产项目) 收 购 伊 宁 供 热 新增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402,323,559.91 2,323,559.91 100.58 - 34,668,205.74 不适用 否 80%股权项目 合计 /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480,099,800.00 196,890.00 - 473,875,978.40 -6,223,821.60 98.7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1 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8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 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已终止实施。终止实施原因如下:(1)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所生产的钢管类产 品主要用于燃气、热力、市政基建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近年来,以煤化工及石油化工为代表的行业环境评价日趋严格,工业设 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有所降低;(2)2018 年 3 月以来,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 号)、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防 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新疆昌吉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暂停开发区 2016-2017 年政府类项目的通知》等 系列文件发布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逐步规范,部分大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投 资不及预期,公司工业设备安装项目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钢管行业存在剩余产能,继续实施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将造 成资产闲置。 2021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置换情况。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 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8,009.98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7,155.24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2,349.26 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等合计 1,965.62 万元)。2020 年 4 月 19 日,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 2,349.26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9 附表 2: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6,999,975.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754,163.32 募集资金净额 348,580,164.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754,163.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达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到预计 变更(如 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效益 有) (3)=(2)-(1) (2)/(1) 化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 设及配套设施改造 否 147,000,000.00 147,000,000.00 147,000,000.00 46,791,335.14 46,791,335.14 -100,208,664.86 31.83 - - - 否 工程项目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 及供热管网改造项 否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50,962,828.18 50,962,828.18 -79,037,171.82 39.20 - - - 是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100.00 - - - 否 合计 / 357,000,000.00 357,000,000.00 357,000,000.00 177,754,163.32 177,754,163.32 -179,245,836.68 49.7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伊宁市城市总体规 划,原计划部分供热管道建设项目短期内无法实施,同时公司对换热站的建设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拟调减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10 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17.47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148.03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465.4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 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0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新增使用不超过 34,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7,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即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 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11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邱志千 李 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