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东方 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方环宇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 号)的核准,东方环宇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9,382,71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 为 18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89,382,714 股。 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均 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1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9,382,714 股,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股数量 1 李明 9,899,588 5.23% 9,899,588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 2 13,721,810 7.25% 13,721,810 (集团)有限公司 3 李伟伟 5,761,316 3.04% 5,761,316 - 合计 29,382,714 15.51% 29,382,714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股本变动结构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类型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3,721,810 -13,721,810 - 通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5,660,904 -15,660,904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9,382,714 -29,382,714 -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 160,000,000 29,382,714 189,382,714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60,000,000 29,382,714 189,382,714 股份总额 189,382,714 - 189,382,71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 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2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东方环宇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建 李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