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
能力。公司拟聘任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玉波、彭维、范敏燕
                                                           2023 年 4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