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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科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3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
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原则,经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全体激
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锁定安排、解锁安排
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
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最终提升公司业绩。

    (六)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定价系贴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
考虑各激励对象薪酬情况,匹配各激励对象整体收入水平确定的,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
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
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分为两个
层次,分别为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本次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公司业绩考核是综合考虑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
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标科学、合理。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还根据考核管理体系对个人设置了绩效考核,
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
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
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
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
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鹏飞




                                                     2019 年 11 月 22 日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窦红静




                                                     2019 年 11 月 22 日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瑞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