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8-0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
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原则,经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
行了充分沟通,并发送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切实可行;
2、公司已经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较为健全。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
决策依据。
3、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窦红静
2020 年 7 月 31 日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鹏飞
2020 年 7 月 31 日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瑞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