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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3-31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从经审计的2020年度净利润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35,175,000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阿科力           603722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常俊                             朱萌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
     办公地址
                      产业园                           产业园
       电话           0510-88263255                    0510-88263255
     电子信箱         changjun@chinaacryl.com          Zhumeng7@chinaacryl.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及生产各类化工新材料产品,如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
料用树脂、高透光材料等。通过不断自主创新,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

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成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

片酯、环烯烃单体的科技型企业。其中,公司聚醚胺产品具有低粘度、高强度、高韧性、抗老化

等众多优异特点,性能稳定、性价比较高,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叶片制造、页岩气开采、环保涂

料等领域,在国内市场树立了较高的竞争地位。公司光学材料产品即(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等

具有耐腐蚀、耐擦伤、增加光泽度与亮度的特性,广泛应用于高端汽车表面光固化涂层。公司环

烯烃单体应用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型环保涂料领域,是高固体份、低粘度、低挥发性有机物

(VOCs)环保涂料的关键原材料。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已通过欧盟 REACH 认证。

    2、 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高透光材料等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为基础,凭借多年积

累的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符合其实际生产需要的高品质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行业惯有采购方式,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与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相结合。公司采购

模式为以产定采,生产计划下达车间后,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向采购部下达采购需求。

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清单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产品,

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建立畅通的采购渠道,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为进一步确保供应链稳定,

公司主要原材料拥有多家优质供应商备选。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形成了从

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确定到采购产品质量检验的完善采购体系。公司综合考虑材料价

格、产品质量、商业信誉,以及相应的采购服务、送货服务与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作供应商。

公司以市场行情为基础,通过查询卓创资讯、金银岛等市场价格咨询平台了解市场行情,采用询

价、议价等方式与合格供应商协商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向供应商下

达采购订单后,供应商将原材料送货至公司。原材料送达后,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验收,

确认质量、数量等无误后入库;待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光学材料及高透光材料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

制订生产计划,同时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淡旺季及节假日情况及时会同生产部门,提前备有安全库

存,以便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聚醚胺、光学材料、高透光材料等主要产品生产集中于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均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一定程度降低了人力成本,且提高了
产品质量稳定性与生产环境安全性。在聚醚胺、高透光材料方面,公司均采取连续法生产。聚醚

胺相对于国内其他企业采取的间歇法生产,连续法在成本控制、质量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等方面的优势显著;高透光材料生产工艺为公司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在光学

材料方面,公司采取了柔性生产模式,即同一大类下不同型号的产品在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

面基本相同,可以实现共线生产、产能共用。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光学材料和高透光材料目标市场是风电、页岩气、海洋石油、复合材

料、汽车涂料、新型环保涂料等行业,公司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情况来制订销售策

略。公司与瀚森化工、兰科化工、斯伦贝谢、立邦、PPG 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产

品质量、价格、供货速度和服务等优势来占领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拓宽市场销售

区域。在稳固现有产品目标市场的情况下,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促进销

售稳定增长。

    公司面对境内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按照产品种类划分销售人员业务覆盖范围,由所

对应产品销售员及销售经理与下游客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针对新客户,通过与对方采购人员进

行交流,销售人员对公司及公司产品进行相关推介的同时了解对方的企业规模、信誉等相关信息,

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认证,通过客户认证后签订销售合同、批量供货。针对已有客户,销售人

员亦会持续跟踪客户最新需求与用户体验,持续改进、完善产品性能,巩固合作关系。对于境外

用户,公司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或以卖断方式销售给贸易商,并通过贸易商销售给最终用户。公

司选择信用良好、付款及时的客户进行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一般给予优质、长期客

户一定账期。对于新开发客户、中小客户基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同时向境内外客户销售的产品为聚醚胺、光学材料。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采购规模、

客户合作关系、市场竞争态势、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对客户信用期

一般不超过 90 天。境内外客户的定价原则、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开展研发工作,积极参与国内相关方面的技术研讨、

培训,了解行业发展的动向及前沿生产技术及其难点;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行业展会,了解终

端用户需求,及时反馈市场发展趋势,汇总分析后开展相应前期准备。公司管理层牵头技术部与

销售部进行调研工作、寻找新产品、拟定可行性报告,并提送公司讨论。公司通过对行业相关政

策规划、行业科技发展动态及下游客户需求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形成对于未来研发方
向的初步判断,继而经过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立项流程。通过立项审核后,确定开发计划,在公司

技术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以及管理层的共同决策下确定并执行研发项目。根据研发计划,

公司技术部积极进行新产品开发,参与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艺改进的研究课题,重大技术、

设备及质量攻关的研究实验。实验完成小试并形成工艺路线后,生产部进行工艺配套、设备改造

并实施中试生产,研发成功进入市场销售后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产品。

    公司分别利用已建成的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与相关高等院校开展人才的合作培养,

为公司技术更新及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员与技术基础。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经费用于加强新产品开发、提高现有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

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方面。在新产品开发上,公司以“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研究一代、储存一代”

为宗旨,一方面努力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与性价比;另一方面,及时瞄准有发展潜力、高附加值、

且技术门槛高的新产品,结合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做好技术研究和准备,为公司产品顺应发展趋

势、迅速把握市场机会提供了有力保证。

    3、 行业情况

    聚醚胺在工业领域发展历史较短,目前该产品的应用领域正在逐步扩大中。近几年来,聚醚

胺市场需求一直保持增长,亨斯迈和巴斯夫等外资企业在亚洲建成相关项目,扩大聚醚胺的生产

能力,国内也有万华化学、晨化股份等公司开始批量生产聚醚胺产品。目前,聚醚胺所应用的新

能源(包括风力发电、页岩油气开采),高速铁路以及海洋工程(跨海大桥防护,海水淡化管道保

护,海上钢结构保护以及舰船结构表面涂层)三大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行业,聚醚胺的

国产化对我国高性能复合材料、防水材料以及环保涂料等领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

聚醚胺在环保涂料、汽车电泳漆、燃油宝等众多领域的应用快速推广,已经逐步覆盖国民经济的

多个领域。

    公司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产品主要为丙烯酸异冰片酯和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其光泽感、

高硬度等众多优异特性,广泛应用于各类高端汽车的表面涂层(罩光层)。目前,不同档次汽车采

用不同质量的汽车表面涂层,档次越高的汽车对于表面涂层光泽度、耐老化、耐擦伤等性能的要

求越苛刻,对高品质汽车表面涂层的需求越大。随着汽车工业对汽车整体美学的不断投资与技术

改进,对高品质汽车表面涂层的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应用于汽车表面涂层的活性光学树脂单体在

各档次汽车中的应用还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表面涂层下游最主要的应用领

域,随着特斯拉、蔚来、小鹏等新能源汽车企业对外观要求更加新颖、独特;质量要求更加严苛;

都将给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带来更大的应用空间。加之,新能源汽车作为未来趋势的持续增
长,将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带来有利的发展契机。

    高透光材料中的环烯烃单体,即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重点研发的脂环基丙烯酸酯,应用于

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型环保涂料领域,是国家支持发展的高固体份、低粘度、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

环保涂料的关键原材料。涂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但

是,全球每年从涂料中挥发出来排放到大气中的 VOCs 超过 1000 万吨,是大气污染的来源之一。

随着大气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限制 VOCs 排放的相关法规陆续出台,环

保型绿色涂料产品以其低污染性、安全等特点,代替传统的高 VOCs 溶剂型涂料已成为社会共识。

高透光材料中的环烯烃聚合物(COC/COP)作为性能优良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广泛应用于光学镜

头、显示屏偏光片、药品包装等领域。COC/COP 是环烯烃单体自聚或与其他烯烃共聚的一系列高

分子产品,由于其生产技术存在较大难点,导致我国 COC/COP 行业工业化生产长期处于空白状

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754,229,129.74     686,723,670.89               9.83 675,438,935.33
营业收入                     538,046,840.26     504,989,521.39               6.55 422,445,45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1,778,171.85      39,207,013.28            32.06      33,424,540.2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9,282,621.87      34,796,206.40            41.63      30,599,631.3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80,453,914.17     541,469,349.60              7.20   518,934,778.58
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9,764,782.27      42,491,441.71            17.12      39,895,200.52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5            31.11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5            31.11               0.39
                                                                   增加1.85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7               7.42                                6.47
                                                                           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07,916,541.62    118,248,767.62      121,028,616.71    190,852,914.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58,153.24      14,374,251.29       4,798,570.75     21,847,19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482,874.31      13,440,128.32       3,854,869.15     21,504,750.09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24,362.64   14,544,366.20        1,400,786.04     24,195,267.3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88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95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售条件的   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股份数量   状态
朱学军             -390,000      23,910,000    27.19           0   质押       7,900,000     境内自然人
崔小丽                     0     10,000,000    11.3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朱萌               -874,100       9,125,900    10.3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董敏              1,174,500       2,680,000     3.0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尤卫民                247,500     2,517,500     2.86     247,5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山联动第一
                                                                                            境内非国有
期股权投资中       -879,300       1,120,700     1.27           0        无             0
                                                                                                  法人
心(有限合伙)
张文泉                 20,000      940,000      1.07     20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张高明                935,600      935,600      1.0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黄剑斌                717,781      717,781      0.82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温美华                672,728      672,728      0.7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报告期内,朱学军与崔小丽是一致行动人,朱学军与崔小丽是夫妻
动的说明                        关系,朱学军与朱萌是父子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不适用
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804.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5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177.82 万元,同比上升 32.0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 家,为阿科力中弗(无锡)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弗燃料”),具体情况详见审计报告 “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以及“附注七、在其他主

体中的权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