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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4-1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四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
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
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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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开始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6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大会提案并表决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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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传 真:0510-88260752
  联 系 人:常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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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2020 年度公司董
事会带领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运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共召开
了 6 次董事会议,6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 2 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的会议形式,具体召
开情况如下:
    1、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固定资产投入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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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重大合同及审批相关款项支付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二十个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
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四个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
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
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
于提请召开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三个议案。

    2020 年度,在职董事均现场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况。董事会各次
会议上,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了有
效的表决。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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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各委员会认真开
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
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履职指引》、《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对相关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管理等重要事
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
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
查和了解,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进行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
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公司董
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内控
制度与流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保障投
资者知情权。公司证券部恪守市场规则,报告期内披露了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
告共 75 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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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上市之后,公司通过电话、传真、公开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
道主动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按规范执行公司调研、电话咨询
等各类事务,能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2020 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53,804.68 万元,比 2019 年同期上升 6.55%;
利润总额 5967.60 万元,比 2019 年同期上升 35.3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5,177.82
万元,比 2019 年同期上升 32.06%;资产总额 75,422.91 万元,比 2019 年同期增
长 9.83%。其中聚醚胺产品销售 39,228.67 万元,较上年上升 24.56%,占总销售
收入的 72.98%;光学材料产品销售 14,520.97 万元,较上年下降 23.60%,占总
销售收入的 27.02%。
    2020 年,公司继续秉持高端优质客户、信誉优良客户优先的原则,重点保证
优质客户的需求,继续与瀚森化学、兰科化学、斯伦贝谢、杜邦、PPG、立邦等
世界知名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半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运输受到限制,
公司销售收入同比略有下降。下半年,国内新冠疫情稳定之后,风电行业受风电
补贴政策影响,进入抢装的高景气状态,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MA-223)销售
持续供不应求,但因公司定价机制原因,以及原材料价格影响,业绩未能实现大
幅增长。2020 年,销售部门积极推进既定聚醚胺小品种产品销售开拓计划,在
原有胶黏剂、涂料等行业外,开拓了聚氨酯弹性体等新领域,全年聚醚胺小品种
销售量达到 1000 吨,同比增加 59.39%,并持续向北美、欧洲、韩国、日本等地
出口。光学材料产品(IBOA,IBOMA)也随着客户 PPG 通过认证,进入新能源
汽车供应链。公司新产品高透光材料(环烯烃单体),即脂环基丙烯酸酯,2020
年的销售量处于稳定增长中,但占公司总的营收比例极低,其化学品名录注册、
欧盟 Reach 注册、美国 TSCA 认证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2020 年销售在取得稳
定增长的同时,受产能及原材料价格因素影响,公司调整了用于页岩油、页岩气
开采的聚醚胺产品的销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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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主板上市企业,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在董事会领导下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推
进并完善 ERP 建设,使各个相关部门能熟练掌握,及时反映产品产量、产率及
损耗情况,使公司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实现全流程成本控制,继续推
进公司销售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从样品发放开始就录入系统,并不断追踪客户的
试用情况,及时反馈给技术部门,一直到客户大批量订货。在内部控制方面,以
内审部为主,证券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在发展中发现问题,
继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做到公司各项事务审批流程完整、合理、有序。
    公司从 2002 年起就是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一直遵循“质量第一、精
益求精为兴业之本;不断改进、顾客满意为取胜之策。”的质量方针,继续加强
完善质量管控体系,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质量控制,完
成质量控制目标,做到出厂产品合格率 100%。
    2020 年,研发部门在研项目 5 个。其中“光学级聚合物及其关键原材料的研
发”研究项目,即研发环烯烃聚合物(COC/COP)所需原材料环烯烃单体。由
于环烯烃聚合物(COC/COP)的性能及特点,其对原材料的纯度、稳定性要求
极高,2020 年,经公司研发部们与生产部门紧密配合,经过无数次严苛试验,
已实现光学级环烯烃单体的产业化,其产业化的意义在于生产出满足环烯烃聚合
物(COC/COP)应用要求的原材料,为下一步突破环烯烃聚合物(COC/COP)
打下坚实的基础。 “环烯烃共聚物(COC/COP)材料的研制”研究项目,将基
于光学级环烯烃单体产品,开发具有高透光率、低双折射率、低吸水、高刚性、
高耐热、水蒸汽气密性好等特点的光学级环烯烃聚合物产品(COC/COP),满足
高清镜头、医药包装、最新一代显示屏幕对于新材料的要求,其技术难点有二,
(1)满足聚合反应的催化剂的筛选。目前已完成光学级环烯烃聚合物(COC/COP)
的催化剂筛选工作;(2)聚合出符合下游客户要求的产品。目前正处于此阶段,
由小试测试进入研发放大测试阶段。目前各项科研项目均按计划实施,达到了预
期目标。2020 年,公司共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 2 项,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5 项,申请国家发明
专利 16 项、PCT 国际专利 2 件、美国发明专利 1 件。
    公司生产部门、设备部门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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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指标。不断
优化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内部检查力度、提升一线员工
安全生产意识,在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同时,减少安全、环保隐患的产生,
有效地保证了生产设备及一线员工在安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2020 年,公司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一年 4 次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公司进
行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通过对生产装置潜在泄漏点进行检测,及时发
现存在泄漏现象的零配件,并进行修复或替换,进而实现降低有机物的泄漏机率。
为了更好的减少有机废气排放,新上 VOCs 治理提升环保设施,将无组织排放的
有机气体集中收集并处理,并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编制完成废气治理提升
方案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将于 2021 年落实提升。在落实收集处理提升的
基础上增加了监控设施,在对焚烧炉尾气排放口增加烟气在线监控,增加 VOCs
在线仪,增加在线 COD 监测仪、水量流量计并与环保局直接联网,实时监控达
标排放,在“废气、废水、废渣”管理上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要求进
行定期国排检测,并达标。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工作的同时,公司也不断提升安
全生产方面工作。根据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及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文件要求不
断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
2020 年初到公司的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在市、区及新
材料产业园的指导下于 2020 年一季度即完成了所有整改工作。积极完成“化工企
业本质安全诊断”工作,根据实际需求,新上了安全“五位一体系统”及“人员定位
系统”,提升安全生产现场保障水平。公司继续委派公司安环科人员参加化工安
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提高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执行“班组、车间、
公司分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制度”;积极配合“中国化学品协会”的
行业专家进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通过不断的现场检查机制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水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定期完成全公司范围内防雷检测,检测结果
合格。关心职工职业卫生健康,完成职业卫生场所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定期完
成 2020 年度职工体检。
    2、董事会治理以不断提高公司业绩为中心,公司董事会在企业自身不断发
展中摸索、创新适合企业业绩发展的治理模式。既确保合法合规,又能给予股东、
董事和经理层发挥自身能动性的更多空间,使公司治理创新成为企业稳步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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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驱动力。明确“三会”职责划分,理顺、确保董事会(决策权)和经理层(执
行权)的顺畅关系,统一合作,避免职能交叉重合,提高董事会运行的效率和效
果。在董事会制度建设和运作方面,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充分
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信息知情权和调查权的前提下,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行使
职权的行为予以切实保障。同时强化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合作,通过良
好的沟通协作环境和配套措施保证专门委员会职能的发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持续开展《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学习,先
后参加江苏省证监局对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培训;江苏省证监局对上市
公司年报编制的培训学习;江苏省证监局对上市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政策变更的培
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报编制的培训。

    三、2021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国家“十三五规划”最后一年的风电抢装潮已过;国外新冠疫情一
直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出口一直未能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新产品研发还没有完
全形成新的增长点;公司发展在新的一年将面临一些新的考验。
    1、2021 年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
    (1)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2021 年,受新冠疫情持续的影响,特别是欧洲
疫情一直未能改善,公司光学材料的出口预计恢复不到疫情前 2019 年的水平,
对公司整体业绩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国内同行的竞争。根据 2020 年全年情况,聚醚胺产品除了亨斯曼、巴
斯夫两家国际巨头以及山东正大外,又有万华化学、晨化股份等企业量产进入聚
醚胺市场,行业竞争将随着加入者增多逐步加剧。
    (3)公司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光学材料脂环基丙烯酸酯新产品将在 2021 量
产,此产品的市场推广、客户认证、批量生产将是 2021 年的重要任务。
    2、工作思路及重点
    新的一年,公司将重点确保完成以下几点工作。
    (1)高透光材料的研发及生产
    2021 年将持续推进高透光材料(环烯烃聚合物 COC/COP)的研发工作,并
根据研发进度情况推进千吨级高透光材料(环烯烃聚合物 COC/COP)建设工作。
    (2)加快推进新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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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销售部门将推进新产品环烯烃酯的销售工作,加快聚醚胺小品种的市
场新领域使用的推进速度。开始环烯烃聚合物(COC/COP)的市场调研及前期
客户筛选工作。
    (3)寻找新的生产基地
    2021 年公司计划在省内寻找有产业配套的国家级化工园区购置土地,并根据
土地情况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土地、规划设计,编制可行性报
告、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能源评价报告等。
    (4)严格落实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制,为生产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要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保证生产稳定运行。在 2020 年
完成职能部门检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生
产管理水平及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加大公司环保投入,持续更新环保
监测设备,强化在线监测手段,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进。
    (5)在董事会领导下,推进公司多元化战略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关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领域的发展,将固体氧化物燃
料电池作为供电电源的新能源超级充电站建设好,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产业化
做好示范工作。夯实公司多元化战略第一步。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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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董
事会和公司经营层的支持配合下,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
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
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1、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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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5、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6、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等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良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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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强
化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旨在为公司未来新产品做好产业测试
配套,形成较好的业务衔接,同时充分发挥双方各自在技术、研发、渠道等方面
的优势,实现协同效应,建立较为完善的长下游供应链。本次投资有利于在保障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此项投资事项不会
导致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上市公
司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5.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况。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安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
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
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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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
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
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2021 年监事
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
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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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
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559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事务
所审计认为:审计报告中所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阿科力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增减(%)
         营业收入                 538,046,840.26    504,989,521.39                  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778,171.85    39,207,013.28                 3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9,282,621.87    34,796,206.40                 41.6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64,782.27    42,491,441.71                 17.12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0年           2019年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0,453,914.17    541,469,349.60                  7.20

          总资产                  754,229,129.74    686,723,670.89                  9.83

三、主要财务数据说明: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增长 6.55%,主要原因为:a、原材料价格上涨,
产品价格相应提高;光学材料受疫情影响,销量有所下降;b、本年度公司对外
出租非化工区域厂房产生租金收入;c、执行新收入准则,出口运保佣调整至主
营业务成本科目。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2.06%,主要原因为:本
年度脂肪胺产品供不应求,产品售价相应提高,导致净利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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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经常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7.12%,主要原因为:本
年度销售额增加及货款回笼及时所致。
     (4)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上涨 31.1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司净利润
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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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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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主要经营指标:
                                        2021 年预计销售     2020 年完成销   2020 年完成销售额   销售收入增
产品名称       2021 年预计销量(吨)
                                       额(不含税)(万元)     量(吨)      (不含税)(万元)    减变动(%)

脂肪胺                     19,100.00            47,000.00       18,501.88           39.228.67         19.81


光学材料                    3,800.00            19,000.00        3,495.35           14.520.97         30.85


 合计                      22,900.00            66,000.00       21.997.23           53.749.64         22.79


        二、     收入预算:

             2021 年全年预计主营业务收入 66,000 万元,比 2020 年 53,749.64 万增加收入
        12,250.36 万元,同比增加 22.79 %。

             脂肪胺 2021 年预计销售收入 47,000 万元。与 2020 年相比销售量因产能所
        限预计增加 3.23%,销售收入预计增加 19.81%。主要原因为自 2020 年 9 月份起,
        脂肪胺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 2020 年脂肪胺平均售价较 2019 年平均售
        价上涨 31%。根据目前形势判断,大宗化工原料价格 2021 年将保持持续高位,
        因此 2021 年脂肪胺销量较上年略为增加的情况下,随着脂肪胺售价的持续上涨,
        销售收入预计将增加 19.81%。

             光学材料 2021 年预计销售收入 19,000 万元。

        三、     成本费用预算:

             2021 年预计产品毛利率为 25%,与 2020 年毛利率相当。

             2021 年预计期间费用 8,300.00 万元,占营业收入 12.57%,比 2020 年度增加
        6.41%%,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将加大对研发项目费用投入。

        四、     净利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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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00.00 万元,占营业收入 10.31%,
比 2020 年的 5,177.82 万元增长 31.33%。

五、     项目投资预算

     2021 年,公司将根据技术部门研发进展情况,对“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10000
吨高透光材料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光学材料”继续进行投资。目前,项目中光
学材料的原料光学单体已基本调试成功,但根据客户要求,要实现光学材料聚合
物。因此公司将继续进行投资以满足客户及市场要求,预计投资额在 2000~4000
万元。

     2021 年,根据公司未来规划,将在江苏省内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国家级化
工园区,并购买土地进行储备用于新项目建设,预计购买土地费用 8000~10000
万元。

六、     资金流量预算

     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预计为 6,500.00 万元左右。经营活动现
金流入:主要是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预计 50,000.00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主要是支付原料、动力、燃料、人工、税金、费用等预计 43,500.00 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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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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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及财务状况比较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健性,公司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和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
管理层与致同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披露。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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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1,778,171.8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2,791,081.2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87,937,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175,000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7.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披露。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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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以及 2021 年的发展需要,提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职务                  全年薪酬
            朱学军                   董事长、总经理              743,800.00
            崔小丽                   董事、副总经理              509,100.00
            尤卫民                   董事、副总经理              946,200.00
            张文泉                   董事、副总经理              602,300.00
            邵明晟                         董事                      0
              常俊                  董事、董事会秘书             216,200.00
            窦红静                       独立董事                50,000.00
            王鹏飞                       独立董事                50,000.00
              王瑞                       独立董事                50,000.00
              戴佩                      监事会主席               161,100.00
              潘萍                         监事                  168,300.00
            邵子佩                         监事                      0
            丛远明                         监事                  233,900.00
              冯莉                       财务总监                171,100.00
              合计                            /                 3,902,000.00

     2020 年董事薪酬合计 3,167,600.00 元,监事薪酬合计 563,300.00 元,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合计 3,188,700.00 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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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加强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通过充分论证,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
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制定
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充分尊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投资收入增长的预期和需求,在兼
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和机制,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制定本规划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
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规模;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公司的资金成本平衡需
要;公司投资项目、投资需求和长远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发展所处阶段及行业发
展趋势等各种因素。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充分考虑和听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的基础
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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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
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
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2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
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并且董事会认
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公司股价和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合理角度出发,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
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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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应当每年度至少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
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董
事会在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
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接受公众投资者
对利润分配事宜的建议和监督。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以三年为周期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
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地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规
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
议通过后生效。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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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
时亦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披露。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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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鹏飞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鹏
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王鹏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不满足占董
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法定比例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鹏飞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王鹏飞先生将按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王鹏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勤
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鹏飞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名沈大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为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沈大龙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
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沈大龙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披露。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