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
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原则,经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议案》
本次公司拟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是因为
受疫情、生产基地过于集中于江苏、产品下游客户调整、供应链保障等因素影响,
加之公司综合其他方面因素后审慎得出。签订取消投资协议是对原投资协议的一
个完结,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对中小股东义务的必要
途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阿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将本次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窦红静
年 月 日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单世文
年 月 日
(本页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