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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11-1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
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
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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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1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大会提案并表决
      1.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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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传 真:0510-88260752
  联 系 人:常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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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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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后,按照《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6,381,25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
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
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
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
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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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103.37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1                  年产 2 万吨聚醚胺项目                     32,700.02         27,109.11
2    年产 1 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           21,153.69         16,994.26
                          合计                               53,853.71         44,103.37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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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无锡阿科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可查询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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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改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利润水平,公司编制了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可查询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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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银行                             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30,000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五爱支行                               10,000

   3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10,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5,000

                           合 计                                             55,000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
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
       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融资
金额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该额
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
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
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
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议案五: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