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06-18
重庆秦 安机 电股份有 限公司
第 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
“ ”
作为重庆秦安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监 事 ,根 据公司 《监
事会议事规则》、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管理办法》”)
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 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议 ,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
《2019年 股 票 期权 激励 计划 (草 案 )》 及 其摘 要
经 审核 ,我 们 认 为 :
1、 公 司不存 在 《管 理 办法 》 等法律 、法 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 止 实施股
权激 励计划 的情 形 ,公 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 计 划 的主体 资格 。
2、 公司 2019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证
”
券法 》 )、 《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
术 、业务人员和骨干人员 (不 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激励对 象不存在 下列情形 :
(1)最 近 12个 月 内被 证 券 交 易所 认 定 为 不适 当人 选 ;
(2)最 近 12个 月 内被 中国证监会 及 其派 出机 构认 定 为不适 当人选 ;
(3)最 近 12个 月 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 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 出机构 行政处
罚或 者采取 市场禁入 措施 ;
(4)具 有 《公 司法 》规定 的不得 担任 公 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 员 的情 形 的 ;
(5)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 国证监会 认 定 的其他情 形 。
该名单 人 员均符合 《管理办法 》规 定 的激励对 象条件 ,符 合 公 司 《2019年
股 票期权激励 计划 》规 定 的激励 对 象范 围 ,其 作 为 公司股 票期权 激励计 划激励对
象 的主体 资格 合法 、有 效 。
3、 公 司 《2019年 股 票 期权激 励计 划 (草 案 )》 的 内容符合 《公 司法 》、 《证
券 法 》、 《管 理 办法 》等有 关法律 、法规 和规范性 文件 的规 定 ;对 各激励对 象股
票 期权 的授 予安排 、行权 安排 (包 括有 效期 、授 予额度 、授 予 日、禁售 期 、可 行
权 日、行权价 格及 行权 价格 的确 定方法等事 项 )未 违 反有 关法律 、法规和 规范 性
文件 的规 定 ,未 侵犯 公 司 及全体股 东 的利益 。
4、 公司不存在 向激励对 象提 供贷 款 、贷 款担保或 任何其他 财务 资助 的计划
或 安排 。
5、 公 司实施股权 激励 计划有 利 于进 一 步完 善公 司治 理结 构 ,健 全 公 司激 励
机 制 ,增 强公 司管 理 团队和 业 务骨 干对 实现 公 司持 续 、健康 发展 的责任感 、使命
感 ,有 利于 公 司 的持续 发展 ,不 会损 害公 司及全 体股 东 的利益 。
综 上 所述 ,我 们 一 致 同意公 司实行本 次股权激励 计划 。
二 、 公 司 2019年 股 票期权激励 计划 实施考 核管 理 办 法
经 审核 ,我 们认 为 :
《公 司 2019年 股 票 期权激 励计 划 实施考 核管理 办法 》符合相 关法律 、法 规
的规 定 以及 公司 的实 际情况 ,能 保 证 公 司 2019年 股 票 期权激励 计划 的顺利 实施 ,
建 立 股 东与 公 司管理人 员及 主要骨干 人 员之 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 制 ,不 会 损 害
公 司及 全体股 东 的利 益 。
三、关于 《公司 2019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 审核 ,我 们 认 为 :
列入 公 司本 次股 票期 权激励 计划 的激励 对 象名单 的人 员具备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法 》等法律 、法规和 规 范性文件及 《公 司章
程 》规 定 的任 职 资格 ,不 存在 最近 12个 月 内被 证 券 交 易所 、 中国证监会 及 其派
出机 构认定 为不适 当人选 的情 形 ;不 存在 最近 12个 月 内因重大违 法违 规 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 出机 构 行政 处 罚或者采 取 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 ;不 存 在 具有
《公 司法 》规 定 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 入 员情 形 ;不 存在根据法 律法 规
规 定不得参 与 上 市 公司股 权激励 的情 形 ,符 合 《管理办法 》规 定 的激励对 象条件 ,
符合 公 司 《2019年 股 票 期权激励计 划 (草 案 )》 及其摘 要规 定 的激励对 象范 围 ,
其作 为 公司本 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 励对 象 的主体 资格 合法 、有 效 。
专 此意 见 。
重庆 秦安机 电股份有 限公 司监事 :杨 颖 、颜 正 刚 、 张茂 良
2019年 6月 17日
(本 页无正文 ,为 《重庆秦安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监事签字页 )
监 事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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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颖
(本 页无正文 ,为 《重庆 秦安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监事签字页 )
监 事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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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正 刚
(本 页无正文 ,为 《重庆秦安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监事签字页 )
监事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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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夕炽夕
张茂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