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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6 月 17 日,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颖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