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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期货交易管理制度2020-05-2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期货投资业务,控制期货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交易的品种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黄金等。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及期货投资。目的为能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把握节奏,降低现货采购
      成本及增加公司收益。

第四条 期货交易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期货交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的期货交易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应严格控制期货交易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五条 公司期货投资业务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第六条 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相互制约。

第七条 期货交易账户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立,公司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
他人提供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第八条 公司设立期货管理小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和子
公司财务主管、出纳组成,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

第九条 小组的主要职责应包括 :

    (一)参与制定公司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程序;

    (二)确立期货操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三)核查并监督期货业务总体执行情况;
    (四)对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条 公司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必须有书面授权。授权包括交易授权和交易资
金调拨授权。期货小组应保持授权的交易人员和资金调拨人员相互独立、相互制
约。

    (一)授权书应列明有权进行期货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期货交易的具体
品种和交易限额;交易资金调拨授权书应列明有权进行资金调拨的人员名单和资
金限额。

    (二)期货业务授权书应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总经理签署授权;被授权人
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一条 期货业务人员发生变动的,小组应立即通知业务相关各方,期货业务
相关人员自变动之日起,不再享有被授予的一切权利。人员变动后,小组应及时
修改电话委托密码、网上交易 密码、银期转账密码等机密信息,并及时与开户
期货经纪公司联系,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

第十二条 期货交易设置止损线,期货亏损达到董事会授权额度的 15%时进行平
仓止损。

第十三条 小组定期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交易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交易品种、成
交时间、成交价位、成交量、持仓方向和数量等。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规定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
定程序操作的,交易风险由公司承担。超越权限进行的资金拨付、证券交易等行
为,由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者损失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