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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9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重
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YUANMING TANG 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
进行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
相关的其他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行权资格,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
事宜,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等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
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