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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3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以及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
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
康发展。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专此意见。


                                   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永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