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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8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依
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
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
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公司规
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2 年共召开第四届监事会会议 9 次,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
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2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计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计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 年 5 月 3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计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计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6、2022 年 6 月 1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计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计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2022 年 10 月 2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关于授权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的议案》。

    9、2022 年 10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关于公司 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2022 年,全体监事出席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至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
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级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
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
管理层 2022 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
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未
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
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制
度健全,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监事会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本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