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秦安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08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秦安股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持股计划拟定的参与对象主体资格和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符合《指导
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
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激发公司的发展潜力,从而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6、本持股计划关联监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
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