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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8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
勤勉、谨慎的原则,对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
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和凝聚力,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本持股计划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能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
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