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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 据 《公 司 法》 、《 关于 在 上市 公司 建 立独 立董 事 制度 的指 导 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报出《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金属板材绿色清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喻荣虎    程     敏   钱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