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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建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核查意见2020-03-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
                            购置设备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
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就交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交建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5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25,648.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37.3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67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1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5,435.00                5,435.00
       补充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业
 2                                              35,000.00               15,002.37
       务运营资金
               合计                             40,435.00               20,437.37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万元)                (万元)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5,435.00                  318.00
       补充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业
 2                                              15,002.37               14,854.15
       务运营资金
               合计                             20,437.37               15,172.15

     交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议案》,同意交建股份变更募投项目
中部分购置设备事宜。

     三、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购置设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购置设备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上述“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的部分购置设备,本次变更
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用途等变更。涉及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2
                        募投项目原购置设备清单                                                   变更后购置设备清单
序
号                                        单价              总价                                                单价              总价
      设备分类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分类              设备名称                   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沥青拌合设备           1350      2       2700
                                                                                     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         1350      1       1350
2                  水稳拌合站              90       2       180
3                  沥青摊铺机             260       4       1040                     沥青摊铺机                 260       2       520
       路面设备                                                          路面设备
4                  水稳摊铺机             135       2       270                      水稳摊铺机                 135       2       270
     (4675 万)                                                       (2643 万)
5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70       4       280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70       4       280
6                  胶轮压路机              45       3       135                      胶轮压路机                  45       3       135
7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35       2       70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35       2        70
8                                                                                    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         159       2       318
     通用设备      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     180       2       360        通用设备
9                                                                                    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         159       1       159
     (440 万)                                                        (578 万)
10                 装载机                  40       2       80                       装载机                      40       3       120
11   桥梁设备      龙门吊                  80       2       160        桥梁设备      混凝土泵车                 360       1       360
12   (320 万)    架桥机                  80       2       160        (520 万)    架桥机                      80       2       160
13       -                   -             -        -        -           隧道设备    全液压三臂凿岩台车         793       2       1586
14       -                   -             -        -        -         (1693 万)   湿喷机械手                 107       1       107
                      合计                          27     5435                                 合计                      26      5435




                                                                   3
    (二)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原因

    公司上述“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的部分购置设备的变更均与公司主营业
务开拓情况相关,具体原因如下:

    1、路面设备

    公司拟减少 1 套沥青拌合设备、2 套沥青摊铺机、2 套水稳拌合设备,主要
原因系:根据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公司现有的水稳拌合等设备情况可满足目前公
司路面工程所需,因此,公司拟减少上述路面设备。

    2、通用设备

    公司拟增加 1 套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及 1 套装载机,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为满足目前开展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所需,另一方
面,上述设备通用性强,可满足多种类型项目施工的需求。因此,根据公司目前
业务开展及未来项目规划,公司拟增加上述通用设备。

    3、桥梁设备

    公司拟减少 2 台龙门吊,增购 1 台混凝土泵车,主要原因系:近年来,随着
城市综合开发进展,高速公路、城市高架、地铁交通项目逐步增多,而混凝土泵
车系桥梁工程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专用设备,根据公司现有项目储备情况及未来业
务拓展方向,该设备未来需求量大、利用率高,因此,公司拟调整上述设备。

    4、隧道设备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情况,公司目前承接的大型隧道项目施工所需的隧道掘进
设备、喷混设备全部通过外部租赁,对公司的隧道项目的施工效率造成一定不利
影响。因此,公司拟增加 2 套液压凿岩设备、1 套湿喷机械设备以满足隧道工程
的施工所需,从而提高公司在大型隧道工程领域的作业效率,增强公司的综合竞
争能力。

    四、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购置设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的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4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有关本次变更事项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五、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购置设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变更上述“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的部分购置设备事项,不涉
及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用途等变更。本次变更事项未实质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有
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提高公司施工作业效率,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无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交建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
备是基于交建股份业务规划和实际开展所需,符合交建股份和全体股东利益。本
次变更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交建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交建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的需求,具备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规划和长远发展,且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交建股份关于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交建股份本次变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变更上述“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的部分购置设备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具备合理性,有利于
公司业务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
目”部分购置设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化彬                            刘晋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