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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建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7-31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交建股份
                             股票代码:603815




                                2020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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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须知 ...................................................... 3

二、会议议程 ........................................................... 5

三、会议议案 ........................................................... 7
   1、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7

   2、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8

   3、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1

   4、议案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2

   5、议案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13

   6、议案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14

   7、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7

   8、议案八:《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8

   9、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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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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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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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8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310 号祥源广场 A 座 16 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先宽先生
    五、会议召集人: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介
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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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6、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大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各项议案逐项投票,并填写表决票
    (九)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现场会议结束
    (需要了解网络投票情况及最终表决结果的股东可在会议室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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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及条件,对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
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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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顺应国家发展战略,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拓展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PPP 项目业务;同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公司拟实施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
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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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49,700,000 股(含
149,700,000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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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1                                           164,865.405                100,000.00
         PPP 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84,865.405                120,000.00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
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
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
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上述议案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方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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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市场行情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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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安
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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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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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保证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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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本公司承诺
不越权干预交建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交建股份的利益。

    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交建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
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交建股
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交建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交建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本人承诺不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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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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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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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0-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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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
议,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开
立、相关中介机构的确定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
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
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
用计划等非公开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非公开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
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
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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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非公开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非公开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
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
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
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重大事项(如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外,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
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
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相关事宜;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3、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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