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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6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2020 年度实现归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115,358.96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8,787,271.98 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88,328,086.98 元,加上以前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319,868,687.08 元 , 扣 除 2020 年 度 分 配 2019 年 度 股 利
49,9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8,296,74.06 元。经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 2020 年度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49,90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
利总额为 2,994.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数额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83%。本年度公司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目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8 号),但尚未实施发行工作。公司将在本次现金分红完成后启动非公开发行

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

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

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