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0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交建股份”)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关注的
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
营发生,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
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
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周亚娜
李 强
王 雷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