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省交
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亚娜
王 雷
李 强
2022 年 8 月 25 日